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是一所市属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因工作需要,我院于2014年1月29日发布公告,面向社会招聘高层次人才。截止到2014年6月,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及考核等环节,已公示拟聘用9人。根据前期招聘情况和医院专业科室需求调整情况,我院决定调整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根据杭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及杭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技术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杭卫发〔2013〕301号)文件精神,我院201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具体招聘计划和岗位以本公告为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专业理论知识和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
4、具有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计划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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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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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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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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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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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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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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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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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博士研究生或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7月1日后出生)
2、其他人员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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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医学/老年医学/应用心理学(具有医学背景)/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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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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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应届毕业生需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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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内科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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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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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周岁以下(1969年7月1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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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病学
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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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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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甲及以上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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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社保记录为准,有关工作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30日。
三、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为止,并依据拟聘人员到岗情况适时在本院网站更新。
2、报名地点: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人事科(天目山路305号一号楼5楼)。
3、报名方式:以在本公告所规定的时间内,应聘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交应聘材料。
电子邮件: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稿发至
38801661@QQ.com,请务必在“邮件主题”上标明:姓名+应聘岗位;
邮寄:应聘者将报名材料复印件发至杭州市天目山路305号,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人事科,邮编:310013(以邮戳为准);
现场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至我院人事科(上午8:0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注: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提交应聘材料的,请电话确认是否收到,通知参加考试时需带应聘材料原件备审核。
4、报名材料:
(1)2014年应届毕业生:个人简历、身份证、含有成绩单的学校推荐表及个人荣誉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
(2)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个人简历(学习、工作、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身份证或户口本(户籍证明);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工作经历证明(以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记录为准);获奖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
5、资格审查:根据各岗位应聘情况,经医院专家对应聘者材料进行筛选、审核,分期分批确定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人员,并电话通知本人。
四、考试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15个工作日后,我院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试、考核,直至相关岗位落实聘用人员止。具体考试时间由医院人事科电话并短信通知应聘者。考试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2、考试采用面试或实践技能测试方式,面试主要以双向交流和专业答辩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100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考试时请随带本人身份证,并按应聘要求材料,提供相关证书原件。迟到30分钟以上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五、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及考核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本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非应届生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毕业报到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0571-85125991
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2014年7月17日